8月19日,北京市住建委官网发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同时明确,《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01.商品房按楼栋申请办理预售许可 《通知》明确,商品住房项目(含共有产权住房)可按栋申请办理预售许可,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栋,不得分层、分单元、分套(间)申请。 此前相关规定为,“一个施工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可售住宅部分,最多可以申请办理两次预售许可证,但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栋,不得分层、分单元申请预售许可。” 这意味着,调整之后各新房项目房源可分多批次推出,不扎堆,避免区域内同质化产品恶性竞争。 当然,对于购房者来说,也不需要有惜售/涨价等顾虑,毕竟在土地出让阶段,就已经明确了销售指导价。 02.规范预售价格 《通知》指出,开发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已承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申请预售许可应按照承诺价格填报“一房一价”; 未承诺价格的,同一施工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楼栋,后期申报预售价格不得超过前期同品质产品申报预售价格。 03.预售许可截止日期可延后 《通知》明确,预售许可截止日期应与预售合同、预售方案中交付日期保持一致。调整之后,为保证预售项目能够正常销售和网签,预售证可申请延期。 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截止日期为预售方案中确定的房屋交付日期,预售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应与预售方案中确定的交付日期一致。 预售许可确需延期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依法向项目所在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期限每次不超过6个月,截止日期为不动产首次登记日期。 此外,针对现房销售,《通知》规定,商品住房项目按规定办理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后,确因司法查封或行政限制解除、预售合同解除等原因,符合现售条件但未纳入备案范围的房屋,可再次申请办理现房销售备案手续。 http://www.pyotm.cn/tymPHju/ http://www.pyotm.cn/tymPHju/ ![]() |
![]() 鲜花 |
![]() 握手 |
![]() 雷人 |
![]() 路过 |
![]() 鸡蛋 |
分享
邀请